| 时间 | 工作内容 | 主办单位 |
六 月 | 18日前 中旬 30日前 | 招生学校报送、校核招生来源计划。 召开2005年成招工作和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研讨会。 拟定招生文件和各种文稿、编制招生专业目录、修改各种表格。 | 招生学校 省招办 省招办 |
七 月 | 15日前 | 下发2005年成人高校招生《改进意见》和《实施规定》。 | 省招委、省招办 |
八 月 | 上旬
中旬
20~29日 31日前 | ①召开考务、微机培训会;②分发各种考务表卡、资料和《报考指南》;③向各市(州)、县(市、区)招办下发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软件系统。 ①通过多种媒介宣传招生政策、规定,做好生源发动和组织工作。②做好网上报名宣传工作。 网上报名的试点市(州)考生网上报名。 通过远程电子邮件系统向网上报名试点地区发送网上报名考生的报名信息。 | 省招办
各市(州)招办、招生学校
省招办 省招办 |
九
月 | 1日~7日
13日前
20日前
24日~28日
25日起 30日前 | ①考生报名;②网上报名试点市(州)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完备报名手续。 ①通过远程电子邮件系统向省招办报高中起点和专升本考试考点数及考点设置情况;②通过远程电子邮件系统向省招办报考生报名志愿信息数据库和改革试点生数据库。③简要电话汇报报名工作情况。 ①通过远程电子邮件系统向已入网的成人高校传送分专业第一志愿考生报名情况(未入网学校直接到省招办领取)。②各市(州)上报劳免、优教、优秀运动员考生免试审批材料。 向省招办送交使用统一格式打印的《考生报名登记表》并协助省招办完成扫描制作电子档案(收集考生相片集)工作。 制卷 召开考务工作会。各市(州)上报报名情况简报、校核试卷配发表、登记领卷时间。 编定并下发考生准考证号及相应软件。 | 县、市(区)招办
县、市(州)招办
省招办、市(州)招办
市(州)招办
省招办 省招办 |
十
月 | 6日前 10日 13日前 14日 15~16日 17~20日
18~23日 22~23日 22日前 28前 30日前
31日前 | 印制试卷完毕。 开始分发、领取试卷工作。 向省招办汇报考前准备工作情况。 召开省评卷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 全国统一考试。 ①统考答卷分科送交各评卷场;②向省招办交送《考试情况记载表》、《四川省2005年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记录表》等。 评卷 预科生结业考试。 各市、州招办向省招办送交违纪考生的处理决定。 向省招办送交有关专业考生专业基础课加试成绩册及软盘。 ①完成统分及有关表册打印工作;②按教育部规定上报有关统计表册;③合成全省考生成绩库;④向省招办送交高中起点艺体专业术科考试、专升本艺术类专业考生术科考试成绩册及软盘;⑤向省招办报送预科生统考成绩册及软盘。 通过远程电子邮件系统领取考生成绩数据库,打印考生成绩册、“考生成绩通知单”。通知考生成绩。 | 省招办 省、市(州)招办 市(州)招办 省招办 各级招办 市(州)招办
省招办、评卷学校 各级招办、有关学校 市(州)招办 有关学校 省招办、有关学校
省、市(州)招办 |
十 一 月 | 1日 1~3日
4日前
6日前
20日~23日 | 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 考生申请查分。通过远程电子邮件系统向已入网学校通报分校分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综合数据库、成绩分段统计表(未入网学校直接到省招办领取)。 ①各市(州)招办对享受加分照顾上线考生、专升本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向省招办报送考生查分登记表。②成人高校报送在川招生分专业调整计划数(附软盘或通过电子邮件传送)。 ①结束查分工作;②完成考生电子档案组建工作;③各市(州)招办通过远程电子邮件系统向省招办报通过复查审核出的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上线考生和不具备专升本报考资格的考生库。 录取。 | 省招委 省招委、市(州)招办、 有关学校 省招办、市(州)招办、 有关学校
省、市(州)招办
省招办、招生学校 |
| 十二月 | 20日前 31日前 | 处理录取新生遗留问题及预科班录取。 录取新生名册、资料立卷归档。 | 省招办、有关学校 省招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