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招委[2006]38号
关于我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各批
及各类单独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委员会:
我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各批及各类单独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省招生委员会全委会议审定,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文科
本科第一批550分;本科第二批502分;本科第三批478分。
2.理科
本科第一批560分;本科第二批512分;本科第三批485分。
3.为便于考生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确定高职(专科)填报志愿参考分数线文、理均为300分。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经省招委会审定后在八月上旬向社会公布。
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合格考生参加公安普通专科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参考分数线文、理均为300分。
二、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1.职教师资班(本科)对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农学类 565分; 建筑类 590分;
财经类 595分; 电子类 585分;
机械类 605分; 旅游类 540分;
社会公共事务类 570分;信息类 600分;
师范一类 630分;
2.高职班(专科)对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农学类 525分; 建筑类 490分;
机械类 475分; 旅游类 460分;
信息类 520分; 服装类 350分;
医护类 250分; 轻化工类 220分;
社会公共事务类 415分; 材料类 410分;
财经类、电子类 505分;
烹饪类、师范一类 360分。
三、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1.藏文专业:文科:本科 206分,专科 160分;
理科:本科 166分,专科 128分。
2. 彝文专业:文科:本科 305分。
3.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 文科:247分;
理科:214分。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招生 录取分数线 通知
政协办公厅,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招委各委员,
省教育厅正、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