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考院招[2007]25号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我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
征集志愿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招办:
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决定在今年普通高校录取中对各批次可能出现的未完成计划,将面向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录取考生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可能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征集志愿时间安排
普通高校提前批
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本科批次
二、在录取中同一个批次内,若须第二次征集志愿,则第二次征集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一次征集的第二天或第三天。
三、请各地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要求考生在确定自己被录取以前不要远离报考所在县(市、区),并一定要在可能征集志愿的时间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同时主动向县(市、区)招办了解情况。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普通高校 录取 征集志愿 通知